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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新竹縣政府114年度藝文表演、藝文展覽及圖書禮券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查核結果。

一、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含演奏廳及實驗劇場)114年度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查核共10場次,均符合規定。

二、經查,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美術館、蕭如松藝術園區、樹杞林文化館114年未有辦理收費之藝文展覽。

三、114年度新竹縣出版產業兩次查核,以新竹縣文教與圖書出版業者清冊中,商業名稱登記「書店」、「書局」、「出版社」、「書坊」者共22家為對象,除6家無法聯繫的業者外,查核16家業者,其中14家未販售圖書禮券,2家原不符規定,經輔導後已停止發行圖書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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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紀錄表
114年度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紀錄表 .odt
114年度藝文表演及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結果彙整表
114年度藝文表演及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結果彙整表 .ods
114年度圖書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紀錄表
114年度圖書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查核紀錄表 .odt
發布單位 :
藝文推廣科
聯絡人員 :
林先生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206
公告日期 :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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