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本縣「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傑優孵育團隊專案徵選計畫」、「新興實習團隊專案徵選計畫」徵選結果:
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艸雨田舞蹈劇場、自然而然劇團、玉米雞劇團、銅好重奏團BRASSMEN
傑優孵育團隊專案徵選計畫:田屋北管八音團、巴雀藝術、揚音樂集、新竹直笛合奏團
新興實習團隊專案徵選計畫:捷音室內樂團、新竹縣原客混聲合唱團、巴雀青少年弦樂團、聽見客家情客家山歌演唱團
恭喜以上入選團隊!
※傑優孵育團隊專案計畫※
配合文化部「補助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作業要點」及「新竹縣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作業要點」規定修訂。
徵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請參照「新竹縣傑優孵育團隊專案徵選計畫作業要點」
一、補捐助項目:1、傳表孵育 2、扎根孵育 3、新育計畫
二、112年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20日(三)
三、資格條件:立案於本縣,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及傳統戲曲等演藝活動之團體,並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者:
(一)於近五年內曾連續2年獲選本縣傑出演藝團隊者。
(二)或近三年內曾獲入選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演藝團隊年度獎助專案」之「TAIWAN TOP演藝團隊」者。
(三)或近三年曾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之C類無形文化資產補助者。
四、審查方式:
(一) 初審:由本局業務單位進行書面資料資格審查。資料短缺或不符者,本局得以書面、電郵或電話通知其於期限內補件,逾期未補正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進入初審。
(二) 複審: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及本局人員五至七人,組成審查小組,就申請單位所提出之計畫及業務單位初審意見,依其專業及經驗進行實質審查,並建議核定補助金額。
五、預算經費概估:預計徵選4案,經費90萬元。
六、申請團體(人)若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定之本署公職人員關係人,請於申請時填寫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如附件)。若違反關係人身分揭露規定,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七、相關流程說明:
(一) 請詳閱「新竹縣傑優孵育團隊專案徵選計畫作業要點」。
(二) 填妥相關申請書表格,紙本資料請雙面列印。
紙本所需資料:申請總表及年度計畫書(一式7份)、其他相關附件(一式1份)
(三) 線上填報申請表單,完成申請程序。( https://reurl.cc/aLM8l4 )
(四) 備齊申請所需資料,紙本資料請於113年3月20日(三)前 郵寄或親送至本局表演藝術科(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信封須註明「新竹縣傑優孵育團隊專案計畫」),電子檔案請以E-mail方式傳送至hchcc30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