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實習團隊專案計畫※
一、補捐助項目:
1、以藝進校園、藝進社區或巡迴演出等,至少2個以上社區或學校,協辦或共同辦理至少3場次公開演出。
2、提案需含新興團隊之人員培訓、展演活動內容(製作執行、作品特色、編制、製作群或創作群簡介)計畫時程、預期效益、預算規模等。
二、114年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25日(二)
三、資格條件:立案於本縣5年以內,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等演藝活動之演藝團體,且未曾獲選過本縣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者。
四、審查方式:
(一)初審:由本局業務單位進行書面資料資格審查。資料短缺或不符者,本局得以書面、電郵或電話通知於期限內補件,逾期未補正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複審: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及本局人員五至七人,組成審查小組,就所提出之計畫依其專業及經驗進行書面審查,並建議核定補助金額。
五、補捐助金額:本計畫每團隊年度以申請一案為限,每案補助金額最高10萬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預計徵選?案,經費?萬元。(俟文化部補助核定來函後公告)
七、申請團體(人)若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定之本署公職人員關係人,請於申請時填寫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如附件)。若違反關係人身分揭露規定,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八、相關流程說明:
(一) 請詳閱「新竹縣新興實習團隊專案徵選計畫作業要點」。
(二) 填妥相關申請書表格,紙本資料請雙面列印。
紙本所需資料:申請總表及年度計畫書(一式7份)、其他相關附件(一式1份)
(三) 線上填報申請表單,完成申請程序。(https://forms.gle/21XvrHvVmHYvmrH7A)
(四) 備齊申請所需資料,紙本資料請於114年3月25日(二)前 郵寄或親送至本局表演藝術科(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信封須註明「新竹縣新興實習團隊專案計畫」),電子檔案請以E-mail方式傳送至hchcc30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