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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上半年度「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1日(五)止受理計畫申請

本局為推動縣內表演藝術活動之發展,辦理各項表演藝術活動審查,特訂定「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術活動申請審查作業須知」。
一、本次審查受理115年1月至6月於本局演藝廳、演奏廳、實驗劇場及文化廣場演出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1日(五)止
三、申請方式:填具本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書連同相關送審資料,於114年6月3日(二)起至114年7月11日(五)間以掛號郵寄至本局表演藝術科,信封請加註「申請表演藝術活動審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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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表演藝術科
聯絡人員 :
呂小姐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319
公告日期 :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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