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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

「新竹縣街頭藝人藝文活動管理辦法」修正為「新竹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自111年7月14日生效。

檔案下載

新竹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發布施行)
新竹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發布施行) .pdf
發布單位 :
表演藝術科
聯絡人員 :
仲小姐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319
公告日期 :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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