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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文獻委員會設置要點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文獻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97年8月7日核定
中華民國99年4月9日第一次修訂
中華民國101年6月8日第二次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第三次修訂
一、新竹縣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文獻徵集及相關歷史文獻業務諮詢,設置文獻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各類型史料文獻具歷史考據價值者之採購、捐贈、複製取得、寄存之審查事項。
(二)其他有關文獻審查諮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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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文獻委員會設置要點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文獻委員會設置要點 .pdf
發布單位 :
史料文獻科
聯絡人員 :
杜先生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公告日期 :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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