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訂於114年7月5日晚間7時至8時30分假本縣馬公市第三漁港卸魚場前海風草原辦理,由唐美雲歌仔戲團演出,民眾免費入場觀賞。
二、為擴大宣傳,請惠予協助於所屬網站轉知消息及活動EDM刊登於字幕機、海報機或電子看板,以周知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