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部116年度「視覺藝術類補助」申請說明及作業要點。
二、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及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文化部每年依據旨揭要點補助國內依法設立之行政法人或立案之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學術研究機構、文化藝術事業機構等團體或組織,辦理視覺藝術推廣、人才培育及出版等計畫。
三、本案補助申請方式及時限
1.台灣時間115年10月1日起至11月2日下午5時(GMT+8)止,申請系統準時關閉,建議儘早完成申請,以避免截止日當天網路壅塞,影響申請權益。
2.申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會員,完成後點選首頁右上角「會員登入」,於本作業要點公告網頁點選「會員線上申請」,進入線上申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