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屆金漫獎」報名資訊如下:
(一)報名期間:114年3月17日至114年4月16日受理申請。
(二)獎勵項目
1、漫畫新人獎。
2、跨域應用獎。
3、漫畫編輯獎。
4、年度漫畫獎。
5、金漫大獎。
6、特別貢獻獎。
(三)獎勵方式
1、漫畫新人獎:入圍名額以3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1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1萬元;得獎者1名,頒給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15萬元。
2、跨域應用獎:入圍名額以3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1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1萬元;得獎者1名,頒給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15萬元。
3、漫畫編輯獎:入圍名額以3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1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1萬元;得獎者1名,頒給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15萬元。
4、年度漫畫獎:得獎者5名,各頒給獎座1座,以及獎金各新臺幣30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或於數位漫畫平臺公開傳輸,頒給獎座1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1座。
5、金漫大獎:得獎者由金漫獎評審會自獲年度漫畫獎獎項之入圍者中評選出,另頒給獎座1座,以及獎金新臺幣50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或於數位漫畫平臺公開傳輸,頒給獎座1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 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1座。
6、特別貢獻獎:得獎者1名,頒給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 15萬元。
(四)報名方式:
1、除報名特別貢獻獎者外,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程序之後,電腦將自動傳送電子郵件確認報名事項。為進行核對,報名者應以A4紙列印報名表,並於報名參賽者欄位親自簽名或蓋章後,連同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上傳報名系統,並於參賽作品上黏貼案件編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寄至至「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四三九號南棟十四樓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始完成報名程序,以郵戳為憑,逾期者不予受理。
2、報名特別貢獻獎者,得採書面推薦,以掛號郵寄至至 「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四三九號南棟十四樓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完成報名程序,以郵戳為憑,逾期者不予受理。推薦者為評審委員者,應於複審會議召開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文化部為之。
3、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備內容不全者,經文化部限期通知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充不全者,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