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市政府文化局111年08月01日嘉市文演字第1110400381號函辦理。
二、收件時間自111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111年10月審查,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2年1月至6月,相關資訊及表件可至「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演申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