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1年度「親愛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111年02月23日府文藝字第1110000989號函辦理。

二、依據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1年2月15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10000002號函辦理。

三、旨揭計畫之補助總額為每年新台幣十萬元整,設定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四、本年度之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1年8月至112年7月間辦理。

五、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台幣1-3萬元為原則。

六、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

檔案下載

376482500e_1110000989_attach1
376482500e_1110000989_attach1 .pdf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 .docx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odt
發布單位 :
表演藝術科
聯絡人員 :
呂小姐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319
公告日期 :
2022-03-01
回首頁
回上一頁
分享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