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8月28日府社婦字第1130040823號函辦理暨依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13年8月5日院臺性平字第113501499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係提供2本實體書籍,爰將該書置於社會處,如有辦理性別電影院、影片宣導或相關業務需求,可至社會處借閱或影印導讀文章進行宣導、導讀、座談或討論等。
三、社會處另提供搜尋旨案相關資訊介紹網址:https://gpi.culture.tw/books/1011300604,歡迎宣導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