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09月14日府文表二字第1113819144號函辦理。
二、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受理112年1月至12月之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5日止受理送件。
三、申請表件請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下載,途徑:最新訊息 /活動快訊/112年雲林縣政府雲林表演廳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112年雲林縣政府北港文化中心家湖廳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甄選。
四、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下載連結:
(一)雲林表演廳:https://content.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1480&s=392124
(二)北港文化中心家湖廳:https://content.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1480&s=39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