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總統文化獎」徵選資訊摘要如下:
(一)設置宗旨:為促進群己共榮之公民社會、民主和平之文明社會、永續發展之現代社會,凡有明確信念並持續實踐致力於此,而有卓越成就與貢獻,堪稱典範足為表率之個人或團體,為本獎表彰之對象。
(二)獎項類別:文化耕耘獎、在地希望獎、人道奉獻獎、青年創意獎、社會改革獎。
(三)獎勵:每屆每類1名,每位得獎者頒給獎金新臺幣100萬元、得獎證書及獎座。
(四)參選資格:個人、立案之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接受推薦或接受提名參選,每人、每團體以參加一奬項為原則。
(五)參選方式
1、自行參選。
2、推薦參選:政府機構、民間團體、歷屆總統文化獎得獎者及專家學者等,均可推薦參選人。
3、提名參選:由中華文化總會所組成之初審委員會提名。
(六)參選流程:自行參選者、被推薦參選者(或其推薦者)及被提名參選者(或其提名者),均應備妥參選表格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寄至中華文化總會進行審核,表格內容需符合以下規範(包括:每頁中文12級字、參選事蹟至多8頁、精選圖片12張)。通過之本屆候選名單,提報評審委員會。
(七)徵選時間:114年3月3日(一)至5月5日(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