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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修正「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名稱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業經文化部114年1月15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00080號令修正發布

發布條文資訊(https://gaz.ncl.edu.tw/detail.jsp?sysid=E2501946)參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發布單位 :
文化資產科
聯絡人員 :
温先生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610
公告日期 :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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