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111年02月15日府文藝字第1110000786號函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南投演藝廳。
(二)檔期:111年7月至12月中旬。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相關資訊可逕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