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3年6月27日委台權研字第1134130846號函辦理。
二、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第6款規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辦理監督政府機關推廣人權教育、普及人權理念與人權業務各項作為之成效。
三、為加強人權教育及交流,鼓勵社會各界參與人權相關活動,本屆人權海報設計競賽主題為「平等不歧視」,並向國際設計社群徵件,透過參加者參與人權議題蒐集,結合海報創作歷程,逐步體悟人權理念及價值,並提出設計成果,提升社會大眾對於人權議題之認識,同時宣揚我國人權立國之形象。
四、本屆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