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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獎勵要點」經114年1月7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330131551號令廢止

一、文化部前所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獎勵要點」相關事項,經已併入「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設置要點」規範同步實施,原「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設置要點」經已修正並增設「管理維護類」,後續相關作業將納入該要點辦理,爰「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獎勵要點」自114年1月7日起廢止實施。

二、新修訂之「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設置要點」,得逕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方網站(https://www.boch.gov.tw/home/zh-tw)/文化資產法規項下查詢。

發布單位 :
文化資產科
聯絡人員 :
温先生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610
公告日期 :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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