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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文化局辦理「磺溪文學第33輯—彰化縣作家作品集」徵集活動

一、依據彰化縣文化局114年1月22日彰文圖字第1140000920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家作品集徵集活動資訊如下:

(一)參選資格
1、身分證號開頭為N或送件當時設籍、就學、工作於彰化縣滿3年以上者(請檢附相關證明,如戶籍謄本);不符前述資格,其作品內容則須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
2、每種文類每人限一冊。
3、 獲入選出版作品之作家,需隔一年再參加徵選。

(二)徵文內容
1、以未結集出版之傳統詩及新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等現代文學創作為主。
(1)新詩:行數及首數不拘,印製菊版16開本(約21×15公分)150頁以上為原則。
(2)散文:篇數不拘,總字數6萬字至12萬字之間。
(3)小說:篇數不拘,總字數6萬字至12萬字之間。
(4)報導文學:篇數不拘,總字數6萬字至12萬字之間。
(5)傳統詩:限絕句或律詩,360首以上為原則。
2、 參選作品必須包含作品目錄及作品簡介。
3、外國文學之翻譯作品及古詩、方誌、雜文等項目不列入本徵文範圍。

(三)獎勵:凡經評審委員評定入選作品,每冊由承辦單位提供稿酬新臺幣1萬元整、並贈送出版作品150本,並擇期公開頒發稿酬及獎座。

(四)收件日期:採網路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請至彰化縣文化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彰化文學>作家作品集>徵集辦法(https://gov.tw/B6R),下載簡章並報名及上傳作品、參選資格證明電子檔。

檔案下載

徵集簡章
徵集簡章 .pdf
發布單位 :
藝文推廣科
聯絡人員 :
林先生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206
公告日期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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