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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11屆董監事改選,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止受理推薦

一、依據國藝會設置條例第8條、國藝會董監事遴聘辦法第2條、財團法人法第51條第2項及行政院遴聘派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作業辦法第4條辦理。

二、國藝會董監事公開推薦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止,接受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機關(構)、依我國法令規定立案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推薦。
 

三、依國藝會董監事遴聘辦法第2條規定,國藝會董事及監事,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從事文化藝術工作,成就卓著者。
(二)曾任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教授5年以上者。
(三)曾任國內外文化學術研究機構相當於教授職務5年以上者。
(四)熱心文化藝術之社會公正人士。
(五)執行律師或會計師業務5年以上者。

四、公開推薦表;敬請於114年12月22日(星期一)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方式,將推薦資料送交至文化部綜合規劃司郭小姐(電話:02-85126773);郵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文化部綜合規劃司,並請於信封上註明「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11屆董監事推薦資料」。

檔案下載

國藝會第11屆董監事改選公告
國藝會第11屆董監事改選公告 .pdf
公開推薦表
公開推薦表 .odt
發布單位 :
藝文推廣科
聯絡人員 :
林先生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206
公告日期 :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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