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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補助計畫」簡章及補助要點

文化部為引入民間自發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具潛在文化資產之私有老建築,提升國人文化保存意識、保存城鄉特色發展紋理及建構國家文化主體性,故推動「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補助計畫」。

本計畫內容請詳官網https://obs.moc.gov.tw/home/zh-tw,補助類型及額度摘要如下:
一、建物整修:補助民國六十年(含)以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並有再生潛力的私有老屋;原則補助金最高可達50%。
二、再生推廣:補助老屋修復技術培力、建立老屋再生媒合平台、老屋保存再生教育推廣等計畫;原則補助金最高可達50%。
三、文化經營:以老建築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房屋租金;原則每月租金最高可補助達12,000元。

若社區單位或民眾想了解本計畫相關申辦內容,可洽文化部取得協助,
洽詢專線:
趙先生 02-8512-6310
姚小姐 02-8512-6261
周先生 02-8512-6305

相關連結

檔案下載

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補助計畫申請簡章
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補助計畫申請簡章 .pdf
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pdf
發布單位 :
文化資產科
公告日期 :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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