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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3年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自112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歡迎投件。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12年8月23日桃市文演字第11200184451號函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113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受理113年1月2日至113月12月31日期間之演出,申請時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難受理。

三、申請書資料及申請作業要點,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www.tyccc.gov.tw )→便民服務→補助專區」下載,請詳閱並依據格式撰寫計畫提交。如以書面申請者,請寄送資料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113年度演藝廳補助申請」。

四、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羅一萍小姐:03-3322592轉8303。

檔案下載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 .doc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pdf
發布單位 :
表演藝術科
聯絡人員 :
林小姐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319
公告日期 :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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