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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及收費標準」第3條及第2條附表,歡迎查閱參考。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6月12日文藝字第11210142933號函辦理。

二、業經國立臺灣美術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以國美推字第1123000887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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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及收費標準」
「國立臺灣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及收費標準」 .pdf
「國立臺灣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及收費標準」第3條及第2條附表
「國立臺灣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及收費標準」第3條及第2條附表 .pdf
「國立臺灣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及收費標準」第3條及第2條
「國立臺灣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及收費標準」第3條及第2條 .pdf
發布單位 :
展覽藝術科
聯絡人員 :
王小姐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808
公告日期 :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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