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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七點、第九點,業經文化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以文源字第11230277252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11月13日文源字第11230289582號函辦理。
二、本案修正內容包含:
(一)將生態檢核作業規定納入現行本補助作業點規範,爰新增第七點第七款。
(二)納入性別平等相關失格條款,爰增列第九點第四款規定,現行規定第四款至第十款款次遞移。
(三)依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第四條有關藝文採購著作權人格權保障之規定,爰刪除現行規定第四款末段文字並於修正規定第五款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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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字第112302895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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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字第112302895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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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藝文推廣科
聯絡人員 :
劉小姐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202
公告日期 :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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