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辦理「111年1月至6月屏東縣表演藝術活動場地申請及補助申請計畫」,歡迎踴躍參加。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0年02月22日屏府文藝字第11006641200號函辦理。

二、旨案主要受理屏東演藝廳(音樂廳及實驗劇場)、屏東藝術館及屏東縣境內各展演場地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檔期,收件日期自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相關資訊可逕至屏東縣文化處網站首頁/便民服務/常用表單下載/表演藝術科下載( 網址: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

相關連結

檔案下載

自我檢查表
自我檢查表 .odt
屏東縣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作業要點
屏東縣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作業要點 .pdf
發布單位 :
表演藝術科
聯絡人員 :
呂小姐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302
公告日期 :
2021-02-24
回首頁
回上一頁
分享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