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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新營文化中心113年下半年演藝活動徵件,自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歡迎踴躍投件。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2年9月1日南市文民字第1121144112號函辦理。

二、新營文化中心113年下半年演藝活動申請方式(擇一):
(一)紙本郵寄(送件日期以郵戳為憑),請寄至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民治文化中心管理科 朱小姐收」。
(二)線上申請,請至新營文化中心官網「場地申請-表演活動申請」辦理,網址 https://reurl.cc/kqyz3n。

三、新營文化中心113年下半年演藝活動申請相關條件如下:
(一)申請資格:經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或個人。
(二)申請類別:音樂、舞蹈、戲劇、綜藝類之表演藝術活動。
(三)收件、審查日期: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接受申請;112年10月組成審查小組評選之。

四、演出日期:申請並通過審查者安排於113年7月至12月演出。

五、演出地點: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廳及廣場(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鹽水永成戲院( 臺南市鹽水區過港路21號) 。

六、申請資料:
(一)演出計畫書。
(二)活動申請書。
(三)經費概算表。(一至三項紙本郵寄申請者需檢附1式5份)
(四)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立案/登記證書影本或個人證明(個人或聯演者需檢附主要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影音資料1份(包含演出照片6張與過去演出之錄音或錄影記錄資料1份),影音內容應與演出性質相關,演出日期須為3年以內。紙本郵寄申請者可燒錄於光碟或上傳雲端提供網址(QRcode)供下載。

七、活動聯絡人:朱小姐(06)632-1047#1110。
發布單位 :
表演藝術科
聯絡人員 :
林小姐
聯絡電話 :
03-5510201 分機 319
公告日期 :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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