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第三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 第3次會議
壹、時間:民國113年7月16日(一)下午2時00分
貳、地點:新竹縣政府文化局S3研習教室
參、主席致詞 (2:00-2:05)
肆、通過上次審議會議決議 (2:05-2:10)
伍、業務單位報告 (2:10-2:15)
陸、審議事項:
一、歷史建築植松材木竹東出張所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2:15-2:50)
二、竹北東平問禮堂修復及再利用設計方案審查及定著土地範圍變更案。(2:50-3:20)
三、歷史建築新埔鎮公所鎮民代表會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設計方案變更審查案。(3:20-3:50)
四、本縣具文化資產價值之建造物列冊檢討案。(3:50-4:00)
柒、討論及表決 (4:00-4:20)
《請委員及業務單位以外人員離席》
捌、臨時動議 (4:20-4:30)
玖、散會 (4:30)
備註:
一、本會議每案旁聽之總人數以十人為原則,本府得依申請表送達本府之時間順序或申請人意見之代表性,准許其旁聽。本會議場地無法容納全部旁聽人員時,由本府安排至其他適當地點旁聽。若申請者為單位或團體,請派代表一名出席旁聽。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審議會開會前2日前(本次7月16日審議會,請於7月14日前申請),以下列方式申請:
(一)電子郵件申請:申請表請電郵至 hchcc08@gmail.com。
(二)傳真申請:03-5517107 文化資產科收。
(三)送出申請表件後,請以電話(03-5510201#608)向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確認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