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本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積極辦理保存、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所需經費,請申請單位於115年4月30日前依規提送相關文件,預計5月辦理審查會議,並得邀請申請單位列席說明。
三、為響應環保,不另發放紙本,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新竹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管理維護補助計畫下載(網址:https://gov.tw/xPn),應檢具下列申請文件:
(一)申請計畫書6份
(二)切結書正本1份
(三)經本局備查之管理維護計畫公文影本1份
(四)電子檔1份或E-mail至denkmal.tw@gmail.com
(五)上述紙本文件應親自送達或寄達本局(以郵戳為憑)
四、若需協助,請洽本縣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聯絡方式如下:
(一)委託廠商:藍盾永續文化有限公司
(二)計畫主持人:林秀叡
(三)聯絡電話:0965-732-832
(四)新竹縣文化資產防護專業服務中心LINE好友ID:@tvn5880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