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說明】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回應文化部「社區營造政策白皮書」之「公共治理」、「世代前進」、「多元平權」、「社會共創」四大政策面向推動;本局加速推動地方藝文推廣、在地知識學挖掘、族群協作之美、公民創意行動及在地風土教育等,期望透過社區總體營造的力量,打造一個不分你我,綻放微笑的竹縣美好生活。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
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新竹縣社區營造中心(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
【補助對象及實施範圍】
(一)補助對象:
1.年滿18歲且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合法居留證者,得以個人名義申請。
2.依法登記或立案之組織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本縣鄉鎮市公所等。
如為營利組織,提案計畫應事前取得合作社區(群)或組織之書面同意,並符合公共性,補助款應全數使用於提案計畫,不得使用於營利用途。
3.報名本計畫並完成初階培力課程之個人、組織團體及社區、本縣鄉鎮市公所,方可參加提案徵選;113年A級微笑社區(公民)可直接進入提案徵選。
(二)實施範圍:以上對象所提計畫實施內容須於新竹縣轄內。
【114年新竹縣社區營造培力課程】
(一)初階課程:預定114年3月28日(五)09:00-16:00、3月29日(六)09:00-16:00(平日或假日,任擇1 天)
重點班:4月6日(日)09:00-16:00
課程地點: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集會堂(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一段123號)
《請注意:提案者需完成初階班1日課程+重點班課程,方具提案資格》
(二)進階課程:預定114年5月21日(三)至6月8日(日)期間,擇1天辦理。
【申請期限及送件地點】
(一)申請期限:自114年3月24日(一)起至4月15日(二)止。
(二)送件地點:親送或郵寄至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辦公室(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美術館二樓),郵寄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4年度新竹縣社區營造補助計畫」。
【申請方式】
提案單位須依照本局計畫格式撰寫計畫及相關文件(請逕自下載本計畫簡章及附件表單),計畫書經本局初審未依格式撰寫者,恕無法受理收件。
【補助類型】
(一)基礎公民型:個人及單一組織提案,每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實際補助名額及金額依計畫審查結果核定)。
(二)協作聯合型:串聯2個(含)以上組織,或與本局專業平台合作,共同提案執行,提案計畫書需詳述各單位協作模式,每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實際補助名額及金額依計畫審查結果核定)。
(三)區域平台型:本縣鄉鎮市公所提案行政社造化相關計畫,每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5萬元(實際補助名額及金額依計畫審查結果核定)。
※註:本縣鄉鎮市公所如為本年度鄉鎮市區域型社造中心,則不適用本計畫。
>>>本計畫詳細內容,請參「114年度新竹縣社區營造補助計畫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