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度新竹縣「微笑社區(公民)」計畫
【計畫說明】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以下簡稱本局 回應文化部「社區營造政策白皮書」之「公共治理」、「世代前進」、「多元平權」、「社會共創」四大政策面向推動;本局加速推動地方藝文推廣、在地知識學挖掘、族群協作之美、公民創意行動及在地風土教育等,期望透過社區總體營造的力量,打造一個不分你我,綻放微笑的竹縣美好生活。計畫目標及說明如下:
(一)提升鄉鎮市公所社區營造觀念與知能,鼓勵鄉鎮市公所建立行政人員推動社區營造體系、平台、跨域參訪之工作,建構有利於公私協力的支持體系,營造推動社造的有利環境,達到持續滾動民間力量與公部門的對話機制。
(二)鼓勵公民透過多元社區 群 參與在地討論及行動,並經由社區 群 串聯建立交流平台,營造新竹縣社造共好環境。
(三)透過公民不同視角探詢、訪查及統整在地文史脈絡,建構在地知識庫,以利後續推動創新發展。
(四)透過社區 群 計畫實踐的過程,培養社區 群 凝聚共識、集體參與的方法,養成組織自主運作的能力,具體形塑社區願景藍圖。
(五)鼓勵進階社區 群 建立資源共享合作平台,使社區 群 組織間產生共同合作與分享的機會,串連區域特色資源,互為支援與友伴關係,從計畫發展未來議題合作與創造延續的可能性。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新竹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三)執行單位:新竹縣社區營造中心
【提案類型】
(一)基礎公民型社造:每案補助最高 15 萬 個人及單一組織提案 。
(二)協作聯合型社造:串聯2個含以上組織 ,或與文化局子平台計畫 劇場平台、藝術平台、閱讀平台、影像平台合作, 共同提案執行,提案計畫書需詳盡各單位協作模式,每案補助最高 20 萬。
【參與對象】
(一)微笑社區:依法登記或立案之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基金會、各級學校、本縣鄉鎮市、工作室、公司企業及其他立案組織。
(二)微笑公民:設籍微笑公民:設籍//居住居住//就學就學//就業在新竹縣之個人及村里辦公室。就業在新竹縣之個人及村里辦公室。
以上對象所提計畫須以新竹縣為實施範圍。
>>>詳細內容請參113 年度新竹縣「微笑社區(公民)」計畫徵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