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活動資訊如下:
一、參選資格: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ㄧ)雲林縣籍:凡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P者。
(二)(曾)設籍、就業或服役於雲林縣者。
(三)(曾)在雲林縣各級學校就學者。
(四)父母親其中之一人,為設籍或出生於雲林縣者。
(五)未具前述資格,但其作品以描述雲林縣鄉土風情為主要內容者,均可參加。
二、徵稿項目:
(一)文學創作:作家未經發表之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含原創及改編)、兒童文學等文學作品。(已發表之作品以作家仍擁有著作權者為限)
(二)文學論述:臺灣文學研究相關論文、文學批評或對雲林作家之評論。
三、獎勵:凡經入選作品,每件由主辦單位贈送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00冊。
四、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五點止,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