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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新竹縣第二屆街頭藝人甄選審查結果公告

一、新竹縣第二屆街頭藝人甄選合格名單如附檔。 二、甄選合格者須參與授證儀式,謹訂於102年9月1日(日)下午6時於本局文化廣場舉行,請準時於下午5時20分於舞台區完成報到(如當天不克親自到場領證,請先行電話告知聯絡人武先生0986-103-683)。 三、依據「新竹縣街頭藝人藝文活動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核發街頭藝人證,應繳納證照費新台幣二百元整,請於辦理授證時以現金繳納。 四、對於審查結果如有疑義,請於102年9月5日(四)下午5時前,電洽表演藝術科張小姐(03-551-0201 # 305) ,逾時不予受理。
發布單位 :
表演藝術科
公告日期 :
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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