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金門縣文化局110年02月22日金文藝字第1100001331號函辦理。
二、旨案受理該局110年度下半年度(7月-12月)辦理之表演藝術活動,收件時間自110年3月01日至3月31日止,相關資訊可逕至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項下下載繕打,下載網址:https://reurl.cc/xg7k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