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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縣演藝廳入場須知

 
一、

請衣著整齊,禁止穿著背心、拖鞋及無帶涼鞋入內,每人一票,憑票入場。

二、
除兒童節目外,禁止攜帶身高一百一十公分以下之兒童入場。
三、

門票請妥善保管,如發遺失、毀損等情形,均不得入場,亦無提供任何補救措施。

四、
請於開演前三十分鐘入場,開演後即不得再入場。
五、
響應環保,懇辭花圈、花籃。
六、
非經主辦單位許可,場內不得錄影、錄音、照相。
七、
禁止在場內吸煙、嚼檳榔、口香糖、飲用食物和水,或隨意走動、吹口哨、叫喊等,以保持肅靜整潔。
八、
呼叫器、行動電話請關機。
九、
持票人務請遵守以上規定,如有干擾演出秩序之行為,本局得請其離場或由監護人帶領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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