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關於文化資產課
本局文化資產課掌理的業務包括古蹟、歷史建築、傳統聚落、遺址等相關業務、文化資產推廣活動、新竹縣文史叢書等出版品以及縣史館相關業務。
古蹟與歷史建築業務
1.
古蹟指定與歷史建築登錄。辦理新竹縣古蹟指定及歷史建築登錄業務,目前已指定 16 處古蹟及 2 處歷史建築。於新文資法公布後,對內灣戲院進行相關暫定古蹟業務,以及多處歷史建築登錄相關業務。
文化資產推廣活動
每年定期舉辦認識古蹟日等相關推廣活動,讓民眾藉由活動的參與能進一步親近與了解認識文化資產。不定期舉辦文化資產相關的研習座談會,尤其在今年新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之後,舉辦文化資產保存法說明研討會,讓民眾了解新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改的意義及修改的內容,在文化資產的保存及維護上有更進一步的助益。
出版品相關業務
每年定期出版的新竹文獻,依不同主題,以不同角度來了解新竹縣的人文歷史等相關文資史料。不定期出版新竹縣相關的文史、研究、藝術、博物叢書,並提供相關出版品的資訊。
縣史館相關業務
縣史館籌設。辦理縣史館籌設工程招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