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
一、作品類別: (一) 小說:5,000-10,000字。 (二) 兒童文學:以故事體創作為主,可以為童話、少年小說, 3,000~6,000 字。 二、參選資格: 凡本國國民及海外人士均可參加(需以「中文」寫作)。 三、獎勵方式: (一)每類得獎人致贈獎牌乙面及獎金(含所得稅)如下: 1. 小說類 首獎乙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貳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參獎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佳作若干名:獎金各陸仟元整。 2. 兒童文學類 首獎乙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貳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參獎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佳作若干名:獎金各陸仟元整。 (二) 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權歸屬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著作權歸屬 作者,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得獎者每人十冊。 四、收件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以郵戳為 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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